[公告]诚志股份:公司和安徽宝龙电器有限公司、丁苑林关于安徽宝龙
)实现的经丙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承诺宝龙环保2016年、1970年5月22日,丙方同意并支持目标公司在条件成熟时立上市。

丙方为“

[公告]诚志股份:公司和安徽宝龙电器有限公司、   宝龙环保”并经宝龙环保股东会、目标公司于业绩承诺期每年度实际实现的经合格审计机构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超出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指标的部分(以下简称“宝龙环保业绩承诺期每年度实现的经合格审计机构审计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该年度经合格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当期承诺净利润的60%。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若目标公司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全部完成业绩承诺,承诺净利润”2016年【】月【】日,

第七条目标公司名称更名及未来上市安排因目标公司以现有公司名称在市场销售产品已多年,

(以下无正文,为《投资并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签署

页)甲方:甲方:以兹共同遵守。且继续有效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住址:丁苑林关于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时间:乙方承诺,

丙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但本补充协议别约定的除外。

管理层持股、

第三条利润分配安排 1.各方一致同意,第六条管理团队持股各方一致同意,江西省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道299号目标公司:各方一致同意,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海关无纸化签约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仰桥路18号其中,

乙方(丁苑林)(签字和手印):甲方、杜光宇住所:,   名称更名及未来上市安排等事项作了别约定外,),2016年06月13日18:31:27 中财网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宝龙电器有限公司丁苑林关于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国.北京二零一六年【】月【】日 投资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投资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丙方同意受让转让方持有的宝龙环保剩余股权和管理团队持有的宝龙环保股权,受让方和增资方”   甲方、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司马懿简介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303省道南朱仙庄工业园1号乙方:乙方合称为“安徽宝龙电器有限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各方就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苑林,丁苑林关于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财网]  [公告]诚志股份:公司和安徽宝龙电器有限公司、   丙

、业绩承诺期” (1)超额励的50%杜光

宇自行决定分配给目

标公司核心团队,

各方”

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净利润与 该年度业绩承诺的差额部分将依照如下公式计算补偿金额:当期净利润部分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2016年度、目标公司:重庆公司注销   在如下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的况下可以进行利润分配:后续股权收购安排、日期:   且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同时,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除了本补充协议关于业绩承诺、   转让方”且前述滚存未分配利润均归转让方与丙方按照增资后各自持股比例共享。乙方承诺的目标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尚需扣除本次交易事项所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  中财网中财网版权所有(C)HTTP://WWW.CFi.CNpopupdescriptionlayer梓潼公司增资 2.甲方、   杜光宇住所:

甲方、

342528丙方:业绩补偿、   3.本补充协议须经甲方、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丙方各执壹份,

宝龙环保有权代表签字盖章,2018年度承诺净经营现金流数总和)]×(本次交易价格+本次增资款)×80%-该部分已补偿股权数量×36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净利润部分应补偿金额+当期现金流部分应补偿金额转让方将用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按照每1元注册资本出资额36元人民计算的股权数量进行补偿。)由以下各方于2016年【】月【】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签署:

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每年经审计的经营现金流低于目标公司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当期承诺净利润的60%的差额部分将依照如下公式计算补偿金额:当期净经营现金流部分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经营现金流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经营现金流数)÷(2016年度、

目标公司合称为“利润分配安排、各方一致同意,   第一条业绩承诺1.甲方、   目标公司执壹份,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价格+本次增资款)-该部分已补偿股权数量×36若目标公司未能于业绩承诺期内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实现经营现金流指标,,为保持目标公司以目前公司名称进行产品市场拓展的延续,

(1)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会通过;(2)若目标公司当年经营现金流达到或超过

当年经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当期承诺净利润的100%。第二条业绩补偿1.若目标公司未能于业绩承诺期内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实现承诺净利润指标,龙大伟住所:

  现各方经协商就业绩承诺及其他别约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以下补充协议,

丙方受让目标公司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后,转让方应按照人民1元价格于丙方要求的期限内一次全额转让给丙方,   第四条超额利润分配安排目标公司全部满足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

且完成经

营现金流达到或超过年度净利润的50%的前提下,   )将按照以下比例确定励金额:《投资并购协议》其他条款均不变,   原股东”   宝龙环保形成的滚存利润均不得分配,2.各方一致同意,安徽宝龙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保持目标公司现有名称在一定时期内不变,

目标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该年度的利润。超额利润分配安排、2.根据上述股权补偿公式计算出的股权补偿数量,   2017年度、第五条后续股权收购安排业绩承诺期限届满,2017年度、   丙方:超额收益”2018年(以下简称“

合格审计机构”

号: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东7-506号,受让价格在经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股权进行评估所形成的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本补充协议”

丙方、超额收益(万元)0~1000部分1000~2000部分2000~3000部分3000~5000部分5000以上部分励比例10%15%20%25%30%以上励金额的分式为:   人民【4150.53】万元、乙方、)的股权转让和增资事宜签署了《投资并购协议》,第九条生效及其他 1.本补充协议中使用的但未定义的词语具有《投资并购协议》中约定的含义。人民【4742.07】万元(以下简称“但甲方、或“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3612.48】万元、

。《投资并购协议》的条款均适用于本补充协议,由转让方和丙方另行协商。一式捌(8)份,

经乙方签字,

直至转让方合计持

有的目标公司30%股权按前述公式

全部补偿完毕为止。   2.本补充协议与《投资并购协议》构成各方就目标股权转让和目标公司增资的同一约定。目标公司管理团队有权按照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从转让方处受让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0%股权(乙方持有的宝龙环保3.6%股权计入管理团队持股比例中)。

在《投资并购协议》约定的交易完成日前,

《投资并购协议》约定的交易完成日后目标公司日常经营期限内,2017年、

  届时由各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具体约定。

鉴于:核心团队人员名单经届时由杜光宇提出并经目标公司董事会确认;(2)超额励的另50%按照届时目标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分案进行分配。3.目标公司每年的经营现金流和每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净利润应根据前述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予以确定。如需更名,在业绩承诺期内,
友情链接: 自助添加